一、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热心青少年儿童服务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和沟通协调能力。
3、有校外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优先。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东阳市青少年宫一楼办公室(吴宁西路41号,桂花公园旁,电话:86631488)。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及个人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选拔
选拔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分数各占50%,有相关违法记录者一票否决。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在所有参与选拔的人员中,拟聘用得分最高者,在东阳市青少年宫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有关待遇
本次选聘东阳市青少年宫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临时用工)二类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选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陆东阳市青少年宫官方网站(http://www.dy.qsng.cn/)查询有关通知,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东阳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