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富春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次公开招聘61个岗位共116人,其中:教师岗位93人、专职科研人员3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6人、管理人员4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17年度内继续招聘,请保持关注。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招聘岗位表》(附件1)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对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门待遇,有关人才层次的确定标准及待遇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人才层次及相关待遇》(附件2)。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7月前)。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15时前,登陆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12月28日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3.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8:00至12月31日12:00。未按期确认者,视为不具备笔试资格。
应聘人员确认成功后,于2017年1月6日9:00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需要招聘高层次人才而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岗位,招聘单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定于2017年1月7日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在2017年1月9日通过学校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调剂。按招聘公告明确办法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单位完成其他岗位考试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他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另行研究跨岗位调剂进入缺额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有关网络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86613616)。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