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因事业发展需要,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办公室岗位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或管理学相关专业,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各种办公
软件,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二)温州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宣传岗位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功
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主动的工作心态;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工作认真细致。在行政事业单位从
事过办公室文秘、宣传等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
(三)温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岗位1名
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有良好的理解与沟通能力,自学能力强,三年以上市场营销经验,对科技项目
服务有经验者放宽专业要求。
(四)温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岗位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材料组织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团队合
作精神和积极主动的心态;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事过科技项目申报者优先考虑。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三、报名录用办法
(一)报名初审:应聘人员请填报《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报名表》报名。
(二)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2张等
材料。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与报名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聘用:通过考试者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待遇报酬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
合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577-88287689
电子邮件:stc88287812@163.com
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
2016年11月25日
2016年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0 13:31:05信息来源:【点击:次】
- 相关阅读
- 关于2017年丽水市莲都区赴杭州人才引进招聘入围人员体检
- 关于2017年下半年莲都区国资营运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
- 关于2017年下半年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公开选调公务
- 关于2017年丽水市莲都区卫计系统人才引进招聘入围人员体
- 关于2017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一)入围
- 关于领取2017年莲都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准考证的通知
- 2017年下半年莲都区国资营运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放弃体
- 2017年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副科
- 2017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17年丽水学院拟聘用人员公示(九)
- 2017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入围考
- 2017年玉环市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