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余杭区户籍常住人口公开招聘巡防队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聘巡防队员10名,均为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优良。
(二)责任心强,热爱公安工作。
(三)遵守纪律,服从听从指挥。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余杭区户籍人员,年龄22~35周岁(1994年11月20日后出生-1981年11月30日前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和中共党员适当放宽条件。
(六)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均在4.6及以上,身高1.68米及以上。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瓶窑派出所五楼内勤室(506),联系人:钱志良,联系电话:88541672。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笔试、体能测试
1、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基本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组织执行。
2、面试:通过笔试和体能测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面试成绩70%和笔试测试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具体招录人数按照报名人数的3:1录用。录用后,由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瓶窑巡防大队,具体岗位由瓶窑巡防大队进行分配。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由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签订合同规定执行。
瓶窑镇平安巡防大队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杭州市瓶窑镇平安巡防大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0 13:26:32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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