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丁宅乡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站代理会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丁宅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对各类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 11月 21 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会计、会计电算化、审计、财务管理、金融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有二年工作经验以上的优先录取。
三、招录程序
根据符合条件者人数多少,视情确定招录程序。或经笔试、面试(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记入总成绩)、体检后,择优录用;或直接通过面试、体检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上虞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曹娥开发区越秀中路273号(越秀中路与聚英路交叉口)。联系人:龚浒尧,联系电话:82185722。
3、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
(3)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1、笔试:考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三名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无笔试直接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通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通过笔试再面试的,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确定(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需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参照虞人社[2015]155号文件《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及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代为招录后与丁宅乡农经管理服中心签定用工合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