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6年11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资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可提前与相关学校电话联系,发送电子材料)
1.确认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 11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确认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
3. 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学校报名确认。
4.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5. 经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72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教 育 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