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34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1.招聘范围为余杭区户籍;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诚信友爱,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4.报考要求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1年11月9日至1996年11月9日出生),男性,部队退伍士兵优先;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11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东湖街道综治信访科(余杭开发区顺达路539号兴元路与顺达路交叉口,东湖街道办事处北楼203,电话:89161234);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由专业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进行测试。体能测试达标后进入笔试。
(三)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退伍士兵加10分。笔试总成绩为笔试考试成绩加退伍士兵加分,笔试总成绩可在余杭政务网上查询。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政审、体检和录用的,在总成绩排名中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精神执行。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东湖街道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咨询电话:8916123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