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共青团象山县委;
2.岗位名称:志愿者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600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共青团象山县委办公室(丹东街道后堂街21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7533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3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共青团象山县委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