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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
计算机 |
普高 |
4 |
2 |
1 |
1 |
2 |
1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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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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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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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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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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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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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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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下同),高考第一批次录取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二)小学学科
1.招聘学科和人数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心理辅导 |
人数 |
5 |
5 |
5 |
1 |
2.招聘范围和对象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优秀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
(2)在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一、二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
其中,心理辅导学科应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小学、初中其他学科
1.小学书法1名: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2.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可双向选择,择优录用,招聘学科和数量不限。
(四)职业高中专业课
1.招聘学科和人数
招聘学科 |
电子电工 |
汽修 |
旅游 |
电子商务 |
人数 |
3 |
1 |
1 |
1 |
2.招聘范围和对象: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电子电工职位生源地不限。
(五)学前教育
1.招聘人数:10名
2.招聘范围和对象: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六)特殊教育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范围和对象: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浙江师范大学25幢-302室。
初中、小学各学科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其他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奉化市教育局(奉化市桥西岸路128号)611室。
2.报名要求: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随带身份证、原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成绩及综合排名证明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接受资格初审。
3.应聘者按学科(招聘学科专业要求见附件1)进行报名,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一定比例:招聘计划数在2人及以下(日语、书法和特殊教育职位除外)、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日语、书法、特殊教育职位和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初试
初试初定于2016年11月16日(报名当天下午)在浙江师范大学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初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初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
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17日上午8点前在浙江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的“通知公告”栏http://zjnu.jysd.com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通知)。同时在奉化教育网(http://www.fhedu.net.cn)和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fenghua.si.gov.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包括学前教育和小学书法的特长展示、职高电子电工、汽修职位的专业技能展示),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暂定于2016年11月17日上午在浙江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通知)。应聘学前教育和小学书法职位的人员试讲后必须展示特长能力(要计分),所需展示器材需自带;应聘职高电子电工、汽修职位的人员试讲后参加技能展示,器材由组织方提供。同时随带能证明特长能力和技能水平的获奖证书等材料。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四)签约
签约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17日下午进行,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招聘指标,若有放弃签约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奉化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2.拟聘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合格证的,解除就业协议。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7年 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聘用人员由奉化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幼儿园)(城区或城郊区学校为主)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681560。监督电话:88588429、885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