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2.岗位名称:规划科工作人员,1名;文员,2名;计算机管理,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20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10室(象山县丹东街道兴盛路228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1095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