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单位招聘计划、地址、网站、邮箱和联系方式等项详见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报名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并依据岗位招聘情况适时在招聘单位网站更新招聘计划内容。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3、报名方式:以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招聘单位可选择以下多种方式接受应聘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公开招聘报考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岗位+姓名”);
邮寄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各招聘单位,地址见附件;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各单位人事科(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注:应聘者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报名,在投递报名资料后均应主动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接收。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以备审核。
本县卫计系统事业编制辞职人员不可报考。
4、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由招聘单位在开考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四、考试考核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核。具体考试考核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考核采用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形式)或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招聘单位视情选择确定后在考试考核前告知应聘者。考试考核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考核时要求应聘者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招聘计划内容更新)均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试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淳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