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具有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4、籍贯:浙江平阳。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需求
三、招聘程序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数量 |
备注 |
文字记者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中文类和新闻类 相关专业 |
2名 |
在省市级媒体发表过新闻、文学类作品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 |
摄像记者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新闻类和影视类 相关专业 |
1名 |
在省市级媒体发表过新闻、文学、摄影或摄像作品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 |
文秘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中文类和行政管理 相关专业 |
2名 |
|
1、报名:
报名时需填写《平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3张近期同底单寸免冠照片。若有在省市级媒体发表过新闻、文学、摄影或摄像作品的,请提供该作品发表刊物的原件和复印件,发表摄影或摄像作品的提供作品一份和媒体出具的相关有效证明等。
报名时间:自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日止(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报名地点:平阳县广播电视台大楼(昆阳镇西坑路49号)611办公室。
2、资格审查:
由台人事科协同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2∶1以上方可开考。
3、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择优录取。考试方式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和待遇
1、录用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被录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量化评分考核(考核办法另定)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首次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2、待遇:
招聘人员被聘用后为台编外工作人员,工资、考核、管理均严格按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和县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附件:平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