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本地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因工作岗位特殊,此次招聘只限男性。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
岗位:环境监测。
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科学与技术、辐射与核技术相关专业。
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一楼会议室
(地址:湖州市长兴路128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户口本(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择优聘用。
1、信息发布和公开报名:通过湖州市人事人才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环境监测专业知识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核查档案。
3、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委托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工作。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聘用单位负责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市环保系统同类人员。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湖州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组织实施,湖州市环保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2668598
咨询电话:
湖州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2668591(朱宝军)
湖州市环保监测中心站办公室2668565(曹水华)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