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
一、招聘单位及其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是承担着学校学生住宿、餐饮、绿化保洁等管理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学校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1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岗位:专职公寓辅导员
人数:3人
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知识面宽,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与沟通能力。
3.国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前已经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专业不限。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活动组织策划、新闻宣传经历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截至11月7日):下载《应聘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附上个人简历、个人生活照、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照片),发送至wuhan@nit.zju.edu.cn,邮件主题采用公寓辅导员应聘——姓名);
(二)初审:汇总所有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组织统一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1:1确定各岗位人选,并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通过体检的人员将被录用为专职公寓辅导员,试用期三个月。具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优先录用,并免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的身份为企业编制人员,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满后,发放相应的薪酬待遇,用人成本5万左右。
(三)相关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邮编:315100)电话:0574-88229117(吴老师)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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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