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财务人事主管1名;
2.专职教师2名(舞蹈教师、书法教师各1名);
3.教务管理1名;
4.青少年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2.热心从事青少年、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具有较好的专业技能、组织策划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青少年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在24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在表格上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查验后退回),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材料;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lqsng@126.com;
(2)现场报名:将报名纸质材料递交至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行政综合部(北仑凤凰商业城北区1号楼A105室)
3.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6日17:00止。财务人事主管岗位和专业教师岗位可视报名情况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74-86782983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表2),北仑区青少年宫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通知,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所需各类原件请在考试前交北仑区青少年宫审核。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青少年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先笔试后面试,其他岗位直接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进行录用前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待遇
1.录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仑政办[2014]9号)和《北仑区青少年宫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在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
2.录用的工作人员按照《北仑区青少年宫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计算薪酬。
附表:
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