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共45人,其中符合招考范围1或2的43名,符合招考范围3的2名。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1.招考范围: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者;
2)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已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邹瑞芳奖学金获得者;
B.校级奖学金获得者;
C.三好学生(在校期间获得1次及以上);
D.优秀班干部(在校期间获得1次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护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2.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考范围1或2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符合招考范围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2-6267516。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操作及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操作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考成绩×20%+面试成绩×30%。
笔试:笔试内容为护理学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操作考:操作考试内容为三基技能,满分100分。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公共题,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长兴县人民医院院外网公示。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排名前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待遇按长兴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待遇规定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