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
综合文字人员2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服务期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奉献精神;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 参加工作3年以上,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历年考核合格以上。
3. 综合文字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及应用类、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
4. 综合文字岗位要求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位要求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 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点在市督考办(金华市机关主楼14楼1439室),联系人:陈正秋,电话:82469910。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报名表(见附件,经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 能力测试。经审查后按一定比例组织报考人员进行测试,测试方式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4. 体检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依次递补。
5. 确定人选。根据测试及体检考察的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经研究后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派驻纪检组对选调工作全程监督,接受举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