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医师3名,具体岗位、选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丽水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lishui.gov.cn,通知公告栏);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通知公告栏)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canl.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康复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二)丽水市、县(市、区)具有公办事业编制身份在职在岗的医师,并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医师资格、学历及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613办公室(丽水市天宁街880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公开选聘医师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二份,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等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表必须签有所在单位、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应聘材料不再退还。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择期通知考试。报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经研究后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相应选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选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本次选聘工作由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56918 0578-2056931 0578-2056909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0965(丽水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