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劳动保障专管员10名,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后劳动保障专管员还有出缺再增加名额。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2016年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且为磐安籍的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及考核,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磐安县振兴街55号),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磐安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报名表》。联系电话:84661086,84662046。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
已参加过2016年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不需要再体检,其他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组织体检,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并在浙江磐安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7日。
(四)培训考核、聘用
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发放聘用通知书,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用工形式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五、聘用人员待遇
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我县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具体参照我县政府购岗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六、特别提示:相关信息指定浙江磐安网站公示公告栏(www.panan,gov.cn/zwgk/gssg/)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661822,84662046。
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后7日内提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