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新闻采编岗位,6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将毕业的本科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男性(因必须携带摄录设备工作、值夜班),户籍不限。
4、有新闻从业经验者及有丰富的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的方式进行。(附报名表)
1、现场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江滨北路288号)701室。联系电话:0570-4985130。联系人:汪衡、徐丽萍。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1份,2寸免冠近照2张,有新闻从业经验、新媒体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4、应聘人员也可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寄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江滨北路288号)徐丽萍收,电话:0570-4985130。笔试时必须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本台考核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总分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
2、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以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察、聘用
1、体检结束后,由本台组织人员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 的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2、考察合格后按岗位招聘人数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