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管理人员3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是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所需专业 |
备注 |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管理人员 |
调度员 |
3 |
本科 |
专业不限 |
需值夜班,适合男性报考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丽水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以2016年9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工作态度良好,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jgswj.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政府行政中心0135办公室
联系人:吴秋霞,联系电话:0578-2090635
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格式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超过15人的,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不足15人(含1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
1.笔试:采用100分制,重点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2.面试:按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不足15人,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然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 5 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jgswj.lishui.gov.cn/)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书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