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9月6日。
联系方式和公示电话: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邮编:324100,联系电话:0570-4024720。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