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及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椒江区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中层副股及以上人员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三年以上且符合部门及街道服务年限的要求,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言语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8月29日—9月2日,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405室(椒江区解放南路81号),联系电话:88223669。
2、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调比例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低于2名的,取消本次选调。
四、选调方法、程序
1、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公开选调名额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岗位适应程度等综合素质。
4、考察。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考察工作由区发改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确定选调人选。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调入人选。
6、未尽事宜,由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