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柯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局二楼(斗潭西安路30号)。
3.报名材料:报名时,符合报名条件者应填写《柯城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在岗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报考的还须提交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及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原件归还考生。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柯城区人力社保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职位所需的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谈
按招聘计划数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谈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谈)。面谈成绩总分100分,合格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领取面谈通知单1天前,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面谈通知单后自动放弃的,不予递补。考生凭面谈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视作放弃面谈资格。
(四)体检、考察
面谈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谈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谈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费、交通费等因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证件不齐全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谈(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如有放弃的,视情况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谈、体检、考察结果,根据面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力社保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问题查实并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