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下午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一寸彩照2张;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kjjrs@163.com。考生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交验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事宜请关注舟山市科技局网站通知。
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由舟山市科技局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如报名人数达20人以上,则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考试由舟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由舟山市科技局另行网上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增加笔试环节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及聘用。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科技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