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8月8日起到8月16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0578-3318581
附件: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人员考察对象名单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8月8日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人员考察对象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应聘单位 | 应聘岗位 | 体检是否合格 |
1 | 20167010106 | 章毕珍 | 女 |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财务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