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630570、85630569)。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2日。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考察结论 |
1 | 00404013612 | 张亚军 | 平湖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 | 基建维修与设备维保 | 合格 |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