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考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工作由舟山广播电视总台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广播电视总台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广电海洋宽频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