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7月28日起到8月5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科:3134813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3127521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