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义乌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系义乌市纪委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义乌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对象
本市范围内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事业身份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工作满两年,工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2015年度考绩在良好及以上等次;
4.中共党员;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能参加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2016年7月21日-7月22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填写《义乌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
表》,经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到市纪委干部室报名。
(1)报名地点:行政1号楼4楼3417室。
(2)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年度考核及上一年度考绩证明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
(3)咨询电话:0579-85531533。
2.资格审核。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
3.考试测评。考试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6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知识面,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文字表达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确定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报名者的考试测评和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如合适人选不足的,可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五、其他事项
1.义乌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无高级岗位指标,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时敬请提前向选调单位了解岗位设置情况。
2.在纪检监察、法律、审计、公安、经济等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优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义乌市纪委
2016年7月13日
义乌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系义乌市纪委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义乌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对象
本市范围内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事业身份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工作满两年,工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2015年度考绩在良好及以上等次;
4.中共党员;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能参加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2016年7月21日-7月22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填写《义乌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
表》,经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到市纪委干部室报名。
(1)报名地点:行政1号楼4楼3417室。
(2)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年度考核及上一年度考绩证明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
(3)咨询电话:0579-85531533。
2.资格审核。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
3.考试测评。考试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6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知识面,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文字表达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确定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报名者的考试测评和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如合适人选不足的,可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五、其他事项
1.义乌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无高级岗位指标,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时敬请提前向选调单位了解岗位设置情况。
2.在纪检监察、法律、审计、公安、经济等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优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义乌市纪委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