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安全研究中心)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全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技术审评,以及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安全研究等方面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验。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相应年限,时间按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1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mdi2014@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报名人数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确定后,招聘单位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6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对应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验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jfda.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33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咨询。电话:0571-87047039(李老师)、87041687(戴老师)。
附件:1、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招聘岗位表.xlsx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一)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