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录编外人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编外人员4名(其中,编外书记员3名;编外计算机技术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
2、编外书记员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好写作能力和工作能力;编外计算机技术人员需具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网络工程相关工作经验。
3、编外书记员必须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山市检察院政治处(江山江滨四区28号检察院办公楼3楼312室)。
联系电话:0570——4075927,4075913。
报名时须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考试
(一)编外书记员招考分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
1、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为6月22日上午9:00—10:00,地点设在江山市检察院。
2、面试时间为6月23日下午3:10,地点设在江山市检察院。根据计算机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计划招考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4时,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阶段。
(二)编外计算机技术人员招考为实际操作考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江山市检察院。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为6月22日下午2:30。
面试时间为6月23日下午2:30。
五、体检、考察
按计算机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由院党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参加体检人员中择优录用。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七、基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待遇18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我市及本单位同类编外聘用人员规定执行。
江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