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15日到6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院主管部门浙江中医药大学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53
监督电话:0571—86613616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