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规定,我校推出50个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现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一所新型本科院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万余平方米。设有9个学院,39个本科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个中外课程合作项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3100名左右。 学院注重专业、学科、师资队伍协调发展。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3个,省重点学科4个,省重点专业1个,省新兴特色专业4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学院为有志之士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欢迎海内外人才加盟学院。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度我校拟从49个岗位需求中计划招聘25人,按考试先后顺序招满即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本招聘计划2016年度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登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投递简历进行报名。报名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3)近5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用教学、学术能力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及现场答辩。由分院学术委员会或聘任委员会组织专家听讲并作出评价,再报学院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根据考试评价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srsj.gov.cn和我校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其他考试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聘网站进行公布)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专任教师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科研启动基金、购房借款、租房补贴等住房安置方面的相应待遇。目前学校提供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可参见我校网站。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8018976
传真号码:0571-88018783
学校主页: http://www.zucc.edu.cn
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1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