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公安局编外用工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范围、对象和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编外用工28名;要求男性,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1日出生);
2、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的社会人员;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4、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5、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执勤的生理缺陷,要求双侧裸眼视力4.8以上。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安局三楼政治处。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资料。
4、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 开始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庆元中学),报考人员携带体能测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科目:包括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4×10米往返跑和1000米跑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试按招录人民警察测试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以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
2、面试地点:庆元县公安局四楼,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县公安局按考生面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4×10米往返跑成绩×50%+1000米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公示和聘用按现行规定执行。
(七)待遇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事宜。
本公告由庆元县公安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6235128、6235113; 0578—6122610
附件:2016年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公安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