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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省文明医院、爱婴医院、平安医院、绿色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宁波市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补助。医院现核定病床800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24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60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现有职工1181人,高级职称278人,其中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整形 外科 |
专技 |
1 |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整形外科专业;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 |
全国 |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2.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3.年龄50周岁以下。 |
手外 科 |
专技 |
1 |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骨外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全国 |
1.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2.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
影像 科 (一) |
专技 |
1 |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
影像 科 (二) |
专技 |
2 |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急诊(一) |
专技 |
1 |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专业; 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 |
全国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急诊(二) |
专技 |
1 |
急诊病人接诊、诊断、急救处置工作 |
临床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麻醉 科 |
专技 |
1 |
主要麻醉、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 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 |
全国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消化 内科 |
专技 |
1 |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心血管内科 |
专技 |
1 |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心血管病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财务 |
专技 |
1 |
承担财务核算、成本核算等工作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浙江 省户籍和生源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考核 |
专技 |
1 |
承担医院绩效考核、科研等工作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注: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生证或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6月8日。
2、报名办法: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http://www.ndfsyy.com/)“人事信息”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推荐表、成绩单)、职称证书、职业医师资格证书、医院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扫描件发至邮箱:ndfyrs@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卜老师,电话:0574-87355643。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电话)或通过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
4、认定本次招聘的整形外科、手外科、影像科(一)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市人社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站发布;
影像科(二)、急诊(一)、急诊(二)、麻醉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财务、考核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组织人事科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留学归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生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5564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附件: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