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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选聘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中心血站于1987年11月经省卫生厅和市政府批准,由原舟山市输血管理站改建而成,是直属市卫生局领导的纯公益性全民事业单位。市中心血站是舟山市唯一一家采供血机构,承担全市采供血业务工作,是浙江海洋学院医学院输血专业教育基地,担负全市临床医疗输血的技术指导任务。市中心血站占地总面积3704.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00.2平方米,其中行政用房527平方米,业务用房1573.2平方米。内设办公室、体采科和检验科。
二、选聘计划
选聘单位 |
经费 性质 |
选聘 岗位 |
选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舟山市中心血站 |
全额 拨款 |
副站长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相关专业 |
1.1981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中级职称。 |
三、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www.zsrls.gov.cn)。
2.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www.zswsj.gov.cn)。
其中,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应具备选聘计划表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任职要求(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5月24日)。具备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市卫生和计生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
(2)任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
(3)任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副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1)报名审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6月8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处(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10楼11009室)。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要填写《选聘干部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包括《选聘干部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联系电话:2290363、2262961。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完成,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
(2)考试。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如报名人数达20人以上,则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考试由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另行网上通知。
(3)考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增加笔试环节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是否适合选聘岗位作出评价。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为被考察人不适合岗位的,可以作出不适宜聘用决定。
(4)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7天。拟选聘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聘对象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选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的所有环节一律不递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0363、2262961,监督电话:0580-8123219。
附件:1. 选聘干部报名表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