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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程序与办法

发布时间:2016-05-19 15:00:55信息来源:点击: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下午17时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ryzp2013@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6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时间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业务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如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和岗位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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