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
(一)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6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