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1个岗位,共22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学人员岗位招聘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应聘者取得相应专业岗位任职资格的,可按有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予以接受。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 zhaopin@zjtjxy.net,附报名表。同时,在报名时限内(以发信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另附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利于说明个人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杭州市留和路527号,邮编:310023。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网上集中反馈初审结果。
3、实施时间。本次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下午16:00止,考试时间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和发放准考证。
5、特殊教育教师、电子商务教师(1)、面点教师、康复治疗教师(1)、老年服务与管理教师、数字媒体教师、特殊教育资源支持教师、针灸推拿教师8个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其余岗位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与试讲两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而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以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数;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的依据。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等材料原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核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拟聘人员应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zjtjxy.net/,师资队伍/招聘公告)。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http://www.zjcl.com.cn,公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0571-888315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249293 华老师、骆老师
附件: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