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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6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吴亚君同志为丽水市节水办工作人员、林杰同志为市质监站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6年5月3日至5月11日止,共7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2016258、2106226。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选聘岗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备注 |
吴亚君 | 女 | 莲都 | 1989.03 | 硕士研究生 | 法务 |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 | 2015.01 | |
林杰 | 男 | 庆元 | 1991.1 | 硕士研究生 | 工程建筑管理 | 香港城市大学/建造管理 | 2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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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