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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残疾人教育工疗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吸纳优秀的特殊幼教人才,促进特殊幼儿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4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嘉兴市(含五县市、两区)户口人员(以2016年5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2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幼儿教师4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 其他要求 |
教师1 | 3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康复治疗技术及相关专业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康复治疗技术及相关专业的应具有康复治疗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 具有2年及以上教师或康复治疗工作经历 |
教师2 | 1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 | 具有教师资格证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具有5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 |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要求。
3.公告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阳光智障(孤独症)教育康复中心(嘉兴市禾兴北路1446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公告,直接到嘉兴市阳光智障(孤独症)教育康复中心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由本人填写《2016年嘉兴市残疾人教育工疗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或康复治疗士证和报考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的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6)需提供本人2年(或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试内容由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考核。考核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jxdpf.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jxdpf.org.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225303、15888345464 联系人:陈老师 。
监督电话:0573-83599935、82228947
附件:2016年嘉兴市残疾人教育工疗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