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为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行政隶属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交科院现设有综合办公室、经营管理部、总工室、交通发展研究所、智能交通工程研究所(含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应用推广组)、桥隧工程研究所、道路工程研究所等部门,另有下属企业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交科交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临安市青山湖。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下午16:00时。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应聘者应填写报名表(附件2),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按下列方式发送:电子邮箱:zjjk@zjjtkyy.com;邮寄地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岗阳街188号浙江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1号楼5楼综合办公室,邮编311305。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1周内电话通知初审结果。合格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初定于2016年6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届时另行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专业知识及技能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及时在交科院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证书(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及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件、论文、科研项目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交科院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交科院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者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zjjtkyy.com,“公告”);
2.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vtit.edu.cn, “人才建设”);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zjt.gov.cn,“综合信息/通告栏”);
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16533(人事处), 87813859(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直接咨询。电话:0571-85104442(许女士);传真:0571-85154758;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岗阳街188号浙江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1号楼5楼综合办公室。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