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挂靠在宁波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环保事业服务的思想;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环境工程或化工专业;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从事环评业务2年及以上。
二、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时间:2010年4月5日9时--4月6日17时。
网址:宁波考试网(http://www.nbks.net)
报考者登录宁波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0年宁波市环保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考试”,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
(二)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4月7日9时--4月8日24时。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结果请于4月9日上午9:00后登录宁波考试网查询。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0年4月15日--4月16日下午17:00。
已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考试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及应试须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录用程序
1、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17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环境管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100分制。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分,作为考试总成绩。
2、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从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意识、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核。
4、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聘用人员。经批准后,按照聘用人员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分配具体岗位。
联系人:孙建海
联系电话:0574-87130007
20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