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详见《2011年平湖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1年8月30日前取得)。
2、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3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部分紧缺职位面向嘉兴、浙江省或全国范围,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岁(1975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面向现任村“两委”正职和社区或居委会正副职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部分招聘职位中所要求的“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1年8月底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农村、社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工作及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现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本人须在面试前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5、在2011年3月1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6日9:00-3月23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3月17日-3月24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根据有关规定,需缴纳40元考务费。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名。
4、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11年4月6日-4月8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拟招职位的招聘指标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确认对象。进入资格确认的人数或确认后的人数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计算,不作替补。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市人事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的证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带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1年3月16日前取得);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5月7日,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不足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平湖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名单。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替补。
四、注意事项:
(一)截止2011年3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73--85630569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平湖市人事局商各招聘主管部门及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平湖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平湖市人事局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