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1年5月19日。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1年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11年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18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温州市人才大厦三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相关证明。
定向生、委培生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2011年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或《2011年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选调)岗位考试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选调)计划或不开考。
6、招聘(选调)专业的审查按《2011年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5)规定执行。
7、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1年5月19日17时30分。
四、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统一进行以《申论》(满分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试复习用书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0-2011年版)。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加分。因本次招考不实行面试,笔试后,根据《鹿城区选聘到社区和村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鹿委办发〔2009〕36 号)规定,按加分的60%计入笔试成绩,即对经鹿城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社区、村的高校毕业生,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在岗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的,笔试成绩加1.2分;工作3年以上、在岗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2011年鹿城区大学生 村官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情况核查表》(附件6),并由各乡镇(街道)统一上报区委组织部核对,经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的,取得加分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确定入围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笔试成绩(含加分)同分的,以《申论》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替补。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最低入围分数线(含加分)为55分。
六、体检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替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88990920
附件:
5、2011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