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条件及职位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招考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19日9时--5月23日9时。
网址:通过江东人事人才网( www.nbjdrs.gov.cn)首页,点击“公开招考”标签进入江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进入系统后,选择职位报名,填写相关资料,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区人事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在网上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限内更改报考职位。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江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大厅57—58号窗口(宁波市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3楼)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张1寸彩色胶底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考录用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