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经金华市人事局审批,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
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财会制度,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之一)。
4.工作经验丰富,从事会计或审计工作满5周年以上(计算至2011年 4月 1日)。
5.身体健康,年龄37周岁以下(1974年 4月 1日后出生)。具有经济类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四个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1969年 4月 1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7日到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截止时间为4月28日下午4: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2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4.考务费用: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40元/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范围:综合专业知识和写作,包括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税收、法律及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和写作。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有笔试成绩相同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面试三天前,若入围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由本人提交不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浙江人才网(http://www.zjrc.com)及招聘单位公告上查询。
五、体检、考核
根 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聘用人数进行体检、考核,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招聘简章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边钿文 王雪琴
联系电话:0579—83187856 83187861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