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211工程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苍南户籍或苍南生源,紧缺专业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7月31日。报名者填写《苍南县招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协议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单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报名资格审查。
2、面试考察:面试、考察主要考核招聘对象岗位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以及文字、语言、思维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实施。
3、聘用:经面试考察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要的,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报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在苍工作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离本县手续。
三、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3、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监督。
咨询电话:0577——68881517 cnxrsj@126.com
苍南县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苍南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