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做好社区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3、嘉兴市本级常住户口,市区居住,年龄28周岁—40周岁(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社区工作经验及相关学历者、本辖区居民同等条件下优先。现在市区其他街道社区工作者不录用。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
嘉兴市东升路1477号新嘉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2202225。
四、报名所需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居住房屋证明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
五、聘用程序: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2、笔试。笔试采用开放题形式进行,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相应递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考察、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南湖区民政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聘用。被聘用人员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南湖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南湖区民政局
新嘉街道办事处